路邊停車無辜被撞 肇事者辯稱「等1小時車主」 照罰
2020/08/23 15:19
[記者何宗翰/台中報導]台中一名許姓男子日前將車停在南區崇倫街路旁,下班時卻發現車前車牌上方及保險桿有明顯撞擊痕跡,懷疑被撞,報警希望找出肇事者求償,警方循線找到肇事的蔡姓男子,他辯稱當時天雨視線不佳,倒車時不小心撞到許男的車,等了約一個小時仍未見車主出現才離去,但警方不予採信,仍依法開罰。
蔡男向警方表示,當時為了讓道給一輛自小客車,先將車子移到前方,因天雨視線不佳,倒車時不小心撞到路邊一輛小貨車,因不知道如何聯絡車主,只好在現場附近邊工作邊等候,約一個小時收工後,仍未見車主出現才離去。
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蔡男倒車時未注意後方小貨車,發生擦撞後他將車輛倒回路旁,期間蔡男友人聽到撞擊聲也上前查看,可見撞擊力道不小,蔡男卻沒有報警也未留下任何聯絡資料,還推託在現場等候車主1小時之久。
警三分局交通分隊長蔡興邦表示,蔡姓司機肇事逃逸,將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1千元以上3千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駕照1個月至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