弒母剁頭案》傻眼!弒母無罪責付 桃衛生局將送醫再評估
桃園市衛生局副局長陳麗娟説明。(記者陳恩惠攝)
[記者陳恩惠/桃園報導]家住桃園市35歲男子梁崇銘前年10月18日晚間,在家中吸毒後與母親起衝突,竟拿菜刀追砍母親37刀致死,甚至將剁下的頭顱往12樓陽台丟下社區,桃園地院一審判處無期徒刑,高院今認定他弒母時無意識判無罪,桃園市衛生局直到上午11時30分才收到高院的公文通知,下午1時將會同警方前往高院接人,衛生局表示,將送醫進行精神評估,再做相關醫療處置。
副局長陳麗娟受訪表示,若有轉介精神(疑似)個案,將派員按衛生福利部精神個案收案標準,評估個案的診斷碼及其精神狀態是否符合收案,若符合,將由公衛護理師收案管理,並依據該個案的級數進行關懷訪視、建立關係,同時依個案狀況提供妥適的照護,例如提升個案病識感、穩定就醫及規則服藥必要時提供相關資源之連結等等,使個案得以獲得合適之相關精神照護。
她說,今天下午將會同桃園警方、公衛護理師一起前往台北高等法院將梁男接回,然後將梁男送至衛生醫療院所接受專業的醫療評估,後續再依梁君的狀況做妥適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