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違規搜索男子持毒 法官裁定撤案

潮州警分局違規搜索雖查出毒品,但法官裁定撤消不罰。(記者葉永騫攝)
〔記者葉永騫/屏東報導〕潮洲警分局本月10日在調查一起持有毒品案時,未依規定陳報法官及檢察官就逕行對古姓民眾搜索,雖然查出持有1包毒品及吸毒用具,但屏東地院認為,警方違反規定未經申報同意時就逕行搜索,裁定撤消警方的逕行搜索,查獲古姓民眾持有毒品案不算數。
潮州警分局的員警8月10日在網路巡邏查緝毒品時發現古姓民眾涉嫌持有毒品,員警於是與古男約定了地點見面,要求古男打開背包遭拒,警方於是強行搜索古男的背包,當場查到安非他命毒品1包及毒品施用工具等物品。
由於依規定搜索票必須由法官簽准,以確保人民免受非法之搜索扣押,而員警並未事先報請檢察官指揮偵辦,且非緊急事件即逕行搜索,違反刑事訴訟法第131條第2項之規定,因此法官裁定潮州警方的逕行搜索違反規定,撤消逕行搜索案,因此古姓民眾持有毒品也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