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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不刷牙、和兄弟共穿內褲... 妻訴離獲准另有原因

離婚理由百百種,南投縣有對年輕夫妻離婚,妻子要求離婚的理由中最受矚目的是先生從不刷牙、常不換內褲,與哥哥共穿包括內褲的衣服。(記者陳鳳麗攝)

離婚理由百百種,南投縣有對年輕夫妻離婚,妻子要求離婚的理由中最受矚目的是先生從不刷牙、常不換內褲,與哥哥共穿包括內褲的衣服。(記者陳鳳麗攝)

2020/08/14 12:46

[記者陳鳳麗/南投報導]南投縣有對年輕夫妻在女兒早產夭折後感情生變,女方打離婚官司,陳述無法接受丈夫不刷牙、內褲不常換洗,還跟哥哥共穿內褲,長期罔顧妻子的身體健康及維護隱私的感受,法官最後判決離婚,但並非因這些衛生習慣,而是兩人在女兒出生夭折後隔年就簽好離婚協議書,顯示均無共同生活之意願,已有難以維持婚姻的重大事由存在。

南投縣陳姓夫妻2018年奉子成婚,從結婚後兩個月後女兒早產夭折婚姻就出現裂痕,兩人為了女兒的後事、男方前女友傳訊息等問題爭吵,雙方並在隔年3月簽字離婚,但未到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

陳妻聲請離婚,陳男則反聲請妻子履行同居義務,妻子提出離婚理由洋洋灑灑,最引人矚目的就是無法忍受先生衛生習慣,包括從不刷牙、常不洗澡就睡覺、內褲常不換洗,還有常跟同住的哥哥合穿衣服,連內褲都可合穿,完全不顧妻子身體健康和心理感受。

陳男要求妻子返家履行同居義務,並對妻子提出的離婚一一解釋,指與哥哥合穿衣服,是因為住在一起常拿錯,與前女友只有聯絡事情並無不軌,兩人簽離婚協議書只是為了安撫情緒不穩的妻子,不是想離婚。但對不刷牙、不洗澡之事並未解釋。

南投地院家事法庭法官經審理判決離婚,駁回陳男的履行同居義務聲請,法官在判決書中表示,陳妻所說的不刷牙、內褲常不洗、常不洗澡就上床睡覺、與兄共穿內褲等,僅屬兩人生活細節溝通不良,還未構成兩人難以維持婚姻的重大事由。

法官強調,兩人在2019年3月即簽下離婚協議書,足見兩人間感情顯已淡薄,而無相互信賴扶持的心,維持婚姻的基礎蕩然無存,並無復合之可能,可以認定兩人兩人已有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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