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L女職員控遭性侵輕生 兄姐淚訴:受害者要相信自己不是一個人
勵馨基金會今(13)日在立法院舉行「沒發聲,不代表沒發生:不要再有下一個用死揭露真相的受害者」記者會,並由新北市衛生局墜樓案L姓女員工的堂姐代表家屬表達立場。(記者叢昌瑾攝)
〔記者陳昀/台北報導〕新北市衛生局L姓女職員7月3日墜樓身亡,生前留下千字文控訴遭某物理治療所廖姓前執行長性侵、暴力對待。L女的親哥哥、堂姐今天在勵馨基金會陪同下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他們悲痛表示,有相同遭遇的受害者一定要勇於發聲,相信自己不是一個人,不要再有相同遺憾;勵馨也呼籲修法,將權勢性侵改為額外加重刑罰的要件。
L女堂姐指出,妹妹北上投入長照後,雖然每月回家一、兩次,但總是帶著工作忙到清晨,有幾次非正常時間回來,總是淚流滿面、面帶恐懼,一個人關在房裡嚎啕大哭,問她卻只說是工作有委屈,堅持報喜不報憂,事後家人才在文章明白她3年來的遭遇跟痛苦,錐心之痛難以描述。
堂姐表示,前陣子希望優先處理後事、平復傷痛,因此今天才對外回應,外界很多疑問,他們也在找答案,已將相關證據交給律師,期待司法找出真相。她提到,部分報章媒體及網路上的不實抹黑,對家屬是二度傷害,真的很痛,希望大家多給一些空間和尊重。
堂姐哭著說,希望有相同遭遇的受害者一定要勇於發聲,這條路雖然很辛苦,「但你們不是一個人,只能你們願意,我們都願意幫你們,到處都是機會,不要再有相同遺憾發生。」
L女的哥哥說,妹妹去世後才知道她的遭遇和困境,身為親哥哥卻沒保護好妹妹,他非常愧疚,希望大家多關心自己最重要的人,讓他們知道自己是被關心、關愛的,有相同遭遇的受害者也要相信關心自己的親友們,相信他們會站在自己這邊、幫忙發聲,「我們不是一個人」。
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王玥好表示,權勢性侵的受害者面臨許多困境,除了加害人可能濫用權勢報復,加害人也可能利用自己的地位尋求支持者來阻礙求助,像是透過太太指控對方是第三者等,受害者的身心反應也不利於求助,很可能混亂、無助、失控、自我懷疑、憂鬱等,甚至否認自己遭受侵犯的真實感受,自我說服接受加害人,讓自己能生存下去、和加害人維持關係。
王玥好指出,權勢性侵是無形且強力的脅迫與強制,惡性更加重大,目前刑法妨害性自主相關法條,幾乎都是3年以上,10年以下刑期,唯獨第228條權勢性交是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反而被利用來脫逃罪責,呼籲修法將「利用權勢性侵」改為額外加重刑罰的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