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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私畫車格擺攤競選水潑拆除員、辱罵員警 統促黨李承龍判拘役30天

    曾多次因群眾運動而被法辦的中華統一促進黨成員、前台北市議員李承龍。(資料照)

    曾多次因群眾運動而被法辦的中華統一促進黨成員、前台北市議員李承龍。(資料照)

    2020/07/30 15:18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曾多次因群眾運動而被法辦的中華統一促進黨成員、前台北市議員李承龍、邱晉芛,前年在新北市新店區家樂福大賣場外的既成道路上,私畫停車格,搭帳篷當做參選議員的「選民服務處」,遭民眾檢舉,新北市工務局公務員前往拆除,李承龍卻朝對方潑水,邱晉芛則爆粗口辱罵到場員警;台北地方法院今依侮辱公務員罪,判李承龍拘役30天、邱晉芛拘役20日,均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北檢起訴指出,2018年5月間,李承龍在新店家樂福旁的既成道路上私畫停車格,在上面搭帳篷作為選民服務處。

    新北市工務局接獲檢舉,派員前往拆除帳篷,並註銷私畫停車格,並在該處路緣畫上紅線,卻遭李承龍2人反抗,李承龍朝執行公務中的工務局公務員潑水,邱晉芛辱罵在場員警,被移送法辦。

    李承龍偵查時向檢警宣稱是地主,有權使用那塊地,但檢警調查,李承龍只是向原地主承租此地,再私畫停車格,但該道路是既成道路,就不得自畫車格或擺攤,工務局人員前往註銷車格並拆除攤位,屬依法執行公務,2人卻藉此侮辱到場處置的公務員與員警,認定2人涉侮辱公務員,將2人起訴。

    台北地院審理後,經勘驗現場蒐證影像,認定2人構成犯罪,各判拘役30日、20日,可易科罰金各3萬元、2萬元,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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