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已婚軍人硬上「學妹」 要求測謊證清白被駁回

學妹反控,當時她一直抓住褲子,仍被阿勇硬上,一審法官以學妹右肩有抓痕、雙手腕挫傷,足以證明阿勇是強制性交。(情境照)

學妹反控,當時她一直抓住褲子,仍被阿勇硬上,一審法官以學妹右肩有抓痕、雙手腕挫傷,足以證明阿勇是強制性交。(情境照)

2020/07/25 11:35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案發時是現役軍人的阿勇,雖然早已結婚,卻在前年7月與軍中同袍「學妹」到旅館內喝酒聊天,性侵害「學妹」得逞,法院審理時,阿勇辯稱說,他有問「可不可以?」學妹有說「嗯」,代表她同意,學妹則反控說,當時她一直抓住褲子,阿勇卻仍硬上,法官以學妹右肩有抓痕、雙手腕挫傷,足以證明阿勇是強制性交,判處徒刑3年8月,阿勇上訴二審,要求對他測謊證明清白,法官卻認為,測謊可能陷人於罪,也可能反遭利用為「脫罪」工具,駁回他的上訴,維持3年8月徒刑。

判決書指出,已婚阿勇於前年7月是職業軍人(皆化名,案發後退伍除役),他在軍中與年資較淺的學妹頗有交情,會聆聽學妹分享生活與工作甘苦,前年6月13日晚間,兩人放假時,共赴旅館喝酒聊天後,各自入睡到翌日清晨,阿勇突然將學妹壓制床上性侵害得逞,學妹右肩有抓痕、雙手腕處挫傷,下體並採到阿勇基因。

台中地院一審時,阿勇辯稱他與學妹認識8、9年,他常聽學妹講心事,把學妹當自己妹妹看待,也會把肩膀或手臂借給學妹倚靠,純粹是照顧學妹,沒有男女感情,他不否認發生性關係,但辯稱自己有問學妹「可不可以?」學妹回答「嗯」,他親吻學妹耳朵,學妹也親吻他,雙方是合意性關係。

學妹反駁說,她急著上廁所,才會跟阿勇進入旅館,阿勇突然碰她,她立即驚醒,阿勇先是強吻,之後強脫她的褲子,她不斷抵抗並說,自己的生理期尚未結束,阿勇仍強制性交得逞。

一審認為,學妹身上有傷痕,另外,學妹傳簡訊「學長,這件事你打算怎麼處理?」、「是你違背我的意願」,阿勇則答覆「妳要如何才願意不再生氣?」「我已努力在彌補」,簡訊與傷勢足以阿勇犯行,依強制性交罪判刑3年8月,阿勇上訴二審,要求對自己測謊,證明自己的清白。

台中高分院法官卻認為,測謊易受情緒等因素影響,如果用反制措施,例如服用類似鎮定劑或心律不整藥物,更足以影響測謊結果,「測謊不惟可能陷人於罪,抑且反遭利用為脫罪另一工具」,各國法院對測謊證據的容許性,見解也極為紛歧,此案事證已明確,測謊並非必要,據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可上訴三審。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2024巴黎奧運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