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鄰居的狗大便亂排社區 他倒尿報復挨告獲不起訴
傅姓男子不滿鄰居將狗大便,排入大樓公共排水管,致居住環境惡臭難聞,收集自己的尿淋在鄰居牆壁上報復,遭控淋壞鄰居2雙鞋與1條地毯,挨告毀損及強制罪。基隆地檢署認定,傅挨告2項罪名都不成立,處分傅不起訴。(記者林嘉東攝)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傅姓男子不滿鄰居將狗大便,排入大樓公共排水管,致居住環境惡臭難聞,收集自己的尿淋在鄰居牆壁上報復,遭控淋壞鄰居2雙鞋與1條地毯,挨告毀損及強制罪。基隆地檢署認定,傅挨告2項罪名都不成立,處分傅不起訴。
處分書指出,陳姓男子在住處豢養5隻狗,傅姓鄰居不滿陳將狗兒的大便,沿著大樓公共排水管排下,引發社區惡臭難聞,經傅多次反映仍未見改善。
傅男今年4月間某日凌晨,把自己的尿收集在寶特瓶內,淋在陳住處大門外牆上,過程被陳裝設的監視器拍下。
陳指控,傅倒的尿,淋到他放在屋外的2雙鞋與地毯,致惡臭難聞,不堪使用而丟掉,控告傅毀損與強制罪。
傅到案時解釋,他不滿陳養5隻狗,將狗大便沿著社區大樓公共排水管排下,惡臭難聞,經他多次反映徒勞,才想報復陳,讓他體會一下他每天聞到這惡臭的心情。
傅辯稱,他只倒自己尿約100CC左右,在陳大門外牆上,不可能淋到陳的鞋子,只要清洗一下就好。
檢察官依監視器拍到的畫面,傅是針對陳住處牆壁上淋,不是針對鞋子、地毯,縱使有淋到尿的鞋子與1條地毯,只要洗掉尿液就可以恢復原狀,不至於會不堪使用。
至於陳另控的強制罪,傅倒尿的時間在凌晨,檢察官勘驗錄影光碟傅倒尿前後只有18秒鐘,與陳也未碰面,並未對陳有強暴、脅迫等行為,並未構成強制罪。
檢察官因此認為,本案純為民事糾葛,建議陳循民事管道向傅求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