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缺錢花用 威脅前男友給百萬否則公布裸照
2020/07/06 14:24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張姓同志缺錢花用,恐嚇前男友給300萬元否則公布裸照得逞;他後來再度威脅前男友給750萬元時,前男友氣得報警處理。台北地院審結,依恐嚇取財罪、恐嚇取財未遂罪,分別判張男有期徒刑9月、4月,緩刑5年期間應分期支付前男友300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34歲張男與被害人原本是同性情侶,2017年分手後,因張男缺錢花用,分別在隔年4月、5月,利用IG恐嚇前男友給他300萬元,否則將公布裸照。前男友擔心裸照外流,同年7月赴銀行領出300萬後當面交付張男。
張男去年再度以同樣理由威脅前男友給750萬元。但前男友這次非但拒絕,還向警局報案;張男事後被訴。
張男在北院審理時認罪。合議庭認為他因缺錢花用,以公布裸照成功威脅前男友交付300萬元,後再求更多金額,實不應該,但考量他承認犯罪,願意賠償300萬元且已支付100萬元,依法判刑並給予緩刑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