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恍惚?電梯脫褲嚇正妹 更生人加重量刑
台中地院認為,他已有前科,5年內又再犯此一猥褻罪,是累犯應加重量刑,判處他拘役30日,可易科罰金3萬與上訴。(資料照)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吸毒吸到頭殼壞了?台中市有詐欺罪與販毒罪前科的陳姓男子,2018年底出獄後,不到1年半時間,又於今年5月17日在大樓電梯內暴露下體,把一同搭乘電梯的林姓正妹嚇得花容失色,台中市警局三分局將他依公然猥褻罪法辦,可處1年以下徒刑、拘役或9000元以下罰金,台中地院認為,他已有前科,5年內又再犯此一猥褻罪,是累犯應加重量刑,判處他拘役30日,可易科罰金3萬與上訴。
判決書指出,25歲的陳男為高中肄業,當工人維生,2016年間因詐欺罪判刑3月,易科罰金9萬元執行完畢,之後,又因販毒案件判刑2年,於2018年底假釋出獄,事隔不到1年半,他在今年5月17日晚間,於社區大樓的電梯內,見林姓正妹進入電梯,兩人同處電梯內,他卻突然脫下褲子,露出下體驚嚇林女,林女報警將他法辦。
台中地院審理時,陳男坦承犯行,法官認為,他觸犯刑法第234條第1項的公然猥褻罪嫌,另外,又是在5年以內故意再犯這件猥褻案件,依刑法第47條規定,應加重其刑,據此判決拘役30日,可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