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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袍摩鐵「激戰」10多次 軍中小三挨告判賠60萬

身為職業軍人的吳男偷吃黃姓同袍,元配怒向小三求償,獲賠60萬元。(情境照)

身為職業軍人的吳男偷吃黃姓同袍,元配怒向小三求償,獲賠60萬元。(情境照)

2020/06/26 10:44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一名婦人驚覺身為職業軍人的吳姓丈夫偷吃黃姓同袍,怒向小三求償100萬元;但小三僅承認一同出遊,否認發生性關係。台北地院依據親密照片判小三應賠償元配60萬元。可上訴。

元配主張,2008年婚後育有2名子女,由於丈夫從事軍職,經常不在家,她必須一肩挑起照顧子女與家務責任,豈料丈夫2016年12月調換新單位後,竟偷吃黃姓同袍。

元配直到2018年5月發現丈夫手機中存有「在一起一周年紀錄」相關照片,驚覺遭背叛;丈夫後來雖向她保證不再與小三往來,隔月卻對她提出離婚要求。

元配認為婚姻會破碎都是小三害的,且小三與丈夫共赴摩鐵上床逾10次,並共同出遊多次,不法侵害她的配偶權,求償精神慰撫金100萬元。

小三辯稱,吳男認識她後自稱單身並經常邀她一同出遊,然而出遊過程並未逾越男女份際,她直到2018年6月才間接得知吳男已婚並漸行漸遠;不過若北院認定她逾越男女份際,也應考量她受吳男所騙,否認故意侵害配偶權。

北院審理期間依據小三與吳男出境資料得知,2人2018年4月中曾共同至國外旅遊並同睡一房,又2人確實曾拍下未穿衣服的照片,並於交往滿1週年期時贈送戒指,故認定小三逾越一般朋友交往份際。

另吳男也透過書面承認,自2017年2月起與小三交往,並多次發生性關係,還共赴日本旅遊。再者,同樣已婚的小三,自然可探知吳男同樣已婚,故認定小三確實侵害配偶權,判賠6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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