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舔舔超鹹濕...15歲少女染性病 母聘徵信社揪27歲打零工男

15歲小芳與27歲周男約會,其母在小芳手機發現異常訊息,聘請徵信社追查,並在周男的手機內發現一大堆不堪入目的照片或影片。圖非新聞中人物。(情境照)

15歲小芳與27歲周男約會,其母在小芳手機發現異常訊息,聘請徵信社追查,並在周男的手機內發現一大堆不堪入目的照片或影片。圖非新聞中人物。(情境照)

2020/06/26 10:29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15歲少女小芳情竇初開,與年長12歲的周姓男子約會,小芳的母親察覺異狀,去年7月聘請徵信社,當場在旅店逮到兩人,更讓小芳母親憤怒的是,兩人4度發生性關係,還拍攝一大堆淫穢照片與影片,包括小芳裸體尿尿。台中地院認為,周男曾因與少女發生性關係而入獄,累犯應加重其刑,判處徒刑3年,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去年7月間,小芳與陌生的27歲周姓男子約會,之後其母在小芳手機發現異常訊息,聘請徵信社追查小芳行蹤,7月7日傍晚,徵信社通知母親,小芳進入中市一間旅店,母親會同員警到場,攔截周男與小芳,在周男的手機內,查獲兩人的文字簡訊,還有一大堆不堪入目的照片或影片,這些照片影片是去年2月至7月被查獲為止,兩人4度到旅館內發生性關係,再由周男掌鏡拍攝而得。

上述照片包括小芳裸照,胸部與下體特寫、裸體尿尿照片,周男也猛傳自己下體照片給小芳,另有周男傳訊息「摸摸寶貝全身」、「都不要穿」等,以及他買了情趣內衣要給小芳穿等極盡鹹濕的性暗示訊息,另外,小芳告訴周男,擅自外出約會,回家會被媽媽責罵,周男還用耍賴方式,教唆小芳「不管啦」、「先出來再打算」。

檢警偵辦時進一步發現,高中畢業、在加油站、美容院打零工的27歲周男,2013年間與未滿14歲少女性交,被法院判刑2年,宣告緩刑5年,他緩刑期間沒有向觀護人報到,被撤銷緩刑而入獄,至2017年1月縮短刑期假釋出獄,出獄僅約兩年,又再犯此案。

台中地院審理時,周男坦承犯行,願意跟小芳及母親和解,但小芳之母拒絕和解,理由是小芳與周男發生性關係,被周男傳染性病,對小芳家庭傷害重大,更惡劣的是,此案從檢警偵查,到法院審理,周男還一直透過網路遊戲聯繫小芳,並傳送「衣服拉起來」、「要吸吸奶奶」、「舔舔」等鹹濕訊息。

台中地院認為,周男觸犯刑法與未滿16歲少女性交罪,以及「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拍攝、製造兒童或少年為性交或猥褻行為之圖畫、照片、影片」,周男又是累犯,得加重其刑,合併判處徒刑3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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