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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職男老師就醫矯正偷拍癖好 法院一審判6月徒刑

男老師在女廁暗藏針孔攝影機偷拍。(記者李容萍翻攝)

男老師在女廁暗藏針孔攝影機偷拍。(記者李容萍翻攝)

2020/06/18 13:19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原在桃園市南區一所高職教授社會學科的邵姓男老師,去年11月在廁所安裝針孔攝影機,從上往下偷拍女學生如廁,有2名14、15歲女學生受害,東窗事發後震驚校園,男老師也立即被解聘,離譜的是,該名男老師過去早有類似犯案紀錄並獲緩刑宣告,桃園地院法官斥責「為人師表...未知警惕而再犯」,考量他犯後坦承、現已就醫治療,審結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身體隱私部位罪判處他6月徒刑。

邵男於去年11月29日早上9點多,在學校某大樓2樓女廁內安裝針孔攝影機,並用芳香劑盒罩住器材掩飾,放在隔間牆從上往下偷拍女學生如廁,有2名女學生遭到偷拍,其中一人機警發現芳香盒「怪怪的」,立即向校方通報,並從芳香盒中找到裝有記憶卡的攝影機,且具有無線發射系統,警方循線追出竟是校內男老師所為。

案發後校方通報桃市府校安相關單位,並啟動性平委員會,邵男已被解聘;邵男今年3月間被桃園地檢署起訴,全案移審桃園地院,他出庭時坦承私裝針孔偷拍。

法官在判決中指出,邵男犯案時是為人師表,本應奉公守法、恪守本分以作育英才,並為莘莘學子榜樣,卻為滿足個人偷窺慾望,無故竊錄女學生如廁過程,不僅極為卑劣、侵害女學生隱私甚大,更造成女心理傷痛及陰影,而邵男先前也曾因類似妨害秘密案件,經法院判刑並宣告緩刑,卻不知警惕再犯,實屬不該,至今也未與女學生達成和解。

不過,念在邵男事後坦承,現已就醫治療,足認有所悔悟並尋求醫療方式治療,審結判處他6月徒刑,如易科罰金已每日千元折算,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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