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設施不足害工人墜樓死 建商工地主任被訴
建商工地主任未督導落實工地安全,害工人墜樓亡,被桃園地檢署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起訴。(記者余瑞仁攝)
〔記者余瑞仁/桃園報導〕桃園市大園區菓林一處建築工地107年1月25日發生葉姓工人墜樓意外,經檢警調查發現建商56歲徐姓工地主任未督導落實工地安全,實施板模吊掛時放任工人未著安全帶、輔助繩且未設置安全護欄等,造成工人跌落地下室慘死,桃園地檢署今天偵結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將徐男起訴。
起訴指出,該建案工地案發時進行板模吊掛作業,板模工程游姓包商明知葉姓工人未依規定穿著安全帶、輔助繩,仍讓其上工,造成葉不慎從工地1樓墜落至地下3樓,經送醫急救不治,經勞檢單位與警方調查將游姓包商送辦,已被檢方先行起訴。
檢方深入追查發現,現場工地除了安全帶、輔助繩問題,工地施工開口處只有設置簡易的安全欄杆,未設置符合規範的安全護欄,認為應該是營造商徐姓工地主任失職,今將他另行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