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賄賂垃圾車司機 清潔社老闆等4人被訴

清潔社李姓負責人賄賂環保局清潔車陳姓司機,士檢依法起訴李、陳,以及李的2名員工。(資料照)

清潔社李姓負責人賄賂環保局清潔車陳姓司機,士檢依法起訴李、陳,以及李的2名員工。(資料照)

2020/06/15 16:04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清潔社李姓負責人涉嫌從去年起月花3000元加年節禮金,賄賂環保局清潔車陳姓司機,以換取每週5日在陽明醫院急診室外傾倒垃圾進清潔車。士林地檢署偵結,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李、陳,以及李的2名員工。

75歲李姓老闆為減少廢棄物清理費用,從去年1月起賄賂45歲陳男,雙方約定每週一至五晚間5至6時,由李的2名員工將廢棄物傾倒進清潔車。

檢察官指出,李男利用薪資袋裝現金給陳男,每月交付3000元,春節、中秋節還會分別多給3000元;不過李男去年11月被稽查,他交付金額多加1000元,前後共計交付40000元賄款。

調查局獲報後於去年11月30日埋伏,當場查獲4000元賄款。

李男供稱,若找合法業者處理廢棄物,每月至少要支出15萬元,所以才會從2019年1月起賄賂陳男,不過陳男後來找人稽查開罰,他賄賂價格才提高至4000元。

陳男則說,李男給錢的目的是希望不要管是否有用專用垃圾袋。他在偵查中繳回不法所得40000元。

檢察官偵查後認定,李男與2名員工涉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李男另又涉犯對公務員關於違背職務行為之交付賄賂罪嫌,陳男則涉犯違背職務收賄罪嫌。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