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理由超瞎!大甲媽繞境首傳暴力事件 警逮10名滋事者
施姓男子因遭大甲媽繞境隊伍36執士法器碰到腦勺,竟找對方理論,進而引發衝突,警方依偉反刑法150聚眾鬥毆罪嫌偵辦。(記者陳冠備攝)
[記者陳冠備/彰化報導]大甲媽遶境今凌晨傳出暴力事件,媽祖護衛隊36執士竟遭群眾毆打,警方漏夜偵辦逮補10名民眾到案,這次警方不再通融,將依修正「刑法」妨害秩序罪章第150條規定,3人以上聚眾鬥毆罪嫌偵辦,罰金從300元提高到10萬元,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警方表示,該案件發生今(13)日凌晨,大甲媽祖遶境隊伍起駕後延台一線南下,行經花壇鄉一刺青店所設香案,依習俗遶境隊伍進去行禮,疑因地方狹小,執士隊伍所持法器不慎碰到施姓男子(21歲),施男要求道歉未果,與對方口角,當時警方以先將雙方架開,但施男忿恨難平,竟揪集人馬驅車追到1公里外的遶境隊伍,並攔下執士人員,要求道歉。
施姓男子甚至推擠對方,其他執士人員見狀以為來找碴,上前解圍,結果引爆衝突,一旁護送鑾轎的員警趕緊將雙方架開,滋事群眾才一哄而散,而警方獲報後漏夜追捕查,今早將滋事的10位民眾全部逮捕。
施男供稱,被執士人員的法器揮到左腦杓,當下反映被打到,但對方卻只是笑笑的沒有道歉,覺得是故意的,所以才會揪集朋友再去找對方,當時只是想要好好的講是非,並沒動手之意,結果被其他執士人員以為來鬧事,還被嗆「要怎樣」因此引發衝突,但絕非故意挑釁,覺得冤枉,一切都是誤會。
員林分局副分局長許平海表示,警方獲報後漏夜追查,陸續逮捕、傳喚涉案的7男3女共10名民眾,並依刑法第150條移送偵辦,該案件也是該法修正以來,首例依此法偵辦的大甲媽遶境暴力事件。
許平海指出,往年聚眾暴力事件,警方只能以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7條偵辦,最重拘留3日或1.8萬元罰鍰,但嚇阻力不大,經行政院提議修法,修正「刑法」妨害秩序罪章第149條與150條,其中第150條修正為「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聚集3人以上,施強暴脅迫者,在場助勢之人,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0萬元以下罰金;首謀及下手實施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此大甲鎮瀾宮副董事長鄭銘坤說,遶境首日大家都相當守規矩,雖然今凌晨有發生小插曲,事後對方年輕人致電來表示「有比較衝動」,請廟方不要追究,他有問執士團成員傷勢,表示不嚴重也沒有要提告,他認為出門碰撞難免,距離應要保持,尤其防疫階段還要靠全民來維護,一起愛媽祖,走出人情味。
施男表示左太陽穴遭法器撞到,要求道歉卻沒反應(記者陳冠備攝)
36執士為媽祖護衛隊,持各式神兵神器繞境。(記者陳冠備攝)
大甲媽祖遶境彰化大村,未料發生黑衣人圍毆36執士事件。(翻攝黑色豪門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