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男「白嫖」洗劫應召女 強辯吸毒精神渙散仍判11年
蘇姓男子持西瓜刀「白嫖」,還洗劫應召女,遭法院重判11年徒刑。(示意圖)
[記者林敬倫/宜蘭報導]宜蘭縣蘇姓男子透過網路論壇召妓,但她與應召女小花(化名)進入套房後,隨即亮出西瓜刀,強制性侵得逞,事後不但不付錢,還搶走小花800元現金與手機,蘇男被逮後卻強辯會作案是因吸食安非他命導致精神渙散,全案法院審結,仍依強制性交罪重判蘇男11年徒刑。
判決指出,今年1月6日凌晨4點,平日以載送鷹架維生的蘇男,透過JKF論壇與暱稱「米粒」的人,預約「正統按摩舒壓會館」的按摩、性交易服務,蘇男與應召女走進按摩會館的套房後,取出預藏約60公分的白鐵西瓜刀,架在小花的肩頸處,以強暴的方式,性侵小花得逞。
事後為湮滅證據,蘇男逼迫小花洗澡,在小花洗完澡後,蘇的惡行還變本加厲,因身上沒錢,竟又持西瓜刀脅迫小花,將皮包的物品全部倒在梳妝台上,並搶走800元現金與手機,隨後就逃逸,驚慌的小花立即報警處理。
蘇男被逮補後,向警方供稱是因為想「白嫖」、不想花錢,才會帶西瓜刀,事後又因身上沒錢,就搶了小花的財物,坦承所有犯行;但在法院審理時,他又改變說法,強辯犯案前有使用安非他命,故作案時精神渙散,想藉此逃脫罪責。
但法官認為,蘇男因想白嫖,作案時還知道自己預藏西瓜刀在身上,性侵得逞後,還知道要逼迫小花去洗澡湮滅證據,可見被告在作案時思慮清晰、意識正常,縱然有吸食安非他命,也不影響蘇男辨識自身行為是否違法,依強制性交罪判蘇男11年徒刑,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