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詐領助理費 新北議員王淑慧50萬交保
民進黨新北市議員王淑慧(左)今日交保。(記者王定傳攝)
首次上稿 18:07
更新時間 19:01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民進黨新北市議員王淑慧涉嫌從2011年起詐領助理補助費及春節慰勞金,金額高達385萬餘元,新北地檢署今年4月搜索、約談,將王淑慧聲押禁見獲准;全案昨天偵結,檢方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起訴王淑慧、人頭助理及服務處主任等7人,今日移審法院,由於王淑慧坦承全部犯行、繳回犯罪所得,新北地院合議庭今日裁定50萬元交保。
合議庭同時諭知,王淑慧在本案確定前,不能對共犯、證人或其等家屬有騷擾、恐嚇、聯絡等行為。
王淑慧被控自2011年起詐領助理補助費及春節慰勞金,高達385萬餘元。
檢方調查,王淑慧犯罪手法主要分為兩種,第一是真有聘用公費助理,但只給部分現金,其餘留為私用,或是,助理因擔心助理身分會影響原本可領的勞工保險金,因而以他人名義掛名助理詐領款項;第二種手法是,以2名沒擔任助理工作的女子,掛名當人頭助理詐領款項。
檢方認為,王淑慧所為觸犯貪污治罪條例中的「公務員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嫌及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請法院從一重以「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嫌」論處,但考量王淑慧等人認罪繳回不法所得,請求依法減輕其刑。
今日移審一度否認指控 又改口全認罪
全案今日移審新北地院,庭訊時,王淑慧本來對於檢方起訴的犯罪時間及金額有所爭執,例如,檢方指控她以2名沒擔任助理的女子,掛名當人頭助理詐領款項部分,王淑慧爭執說這2女真有擔任助理工作等等。
檢方認為,王淑慧在偵查時認罪,今日改口,且所述與共犯不符,有串證之虞,不同意交保;王淑慧聽聞後隨即表示不再爭執,願意全部認罪。合議庭評議後裁定50萬元交保。
王淑慧步出法庭,面對媒體採訪時說:「自己要好好檢討」、「但制度上有一些規定需要修正一下,願意把自己的經驗跟大家分享,在認知上,對法律的尊重還是要多一些」。
新北市議員王淑慧(中)被控詐領助理費。圖為4月由調查人員移送到新北地檢署複訊。(資料照,記者王定傳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