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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期間偷走倉庫1350片口罩 基市府員工認錯賠錢獲不起訴

基隆地檢署近日偵結,認為劉男已認錯被懲處,且賠償損失並獲主管原諒,予以職權不起訴處分。(記者吳昇儒攝)

基隆地檢署近日偵結,認為劉男已認錯被懲處,且賠償損失並獲主管原諒,予以職權不起訴處分。(記者吳昇儒攝)

2020/06/02 17:38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基隆市政府一名劉姓員工,因工作需要必須到倉庫內打掃積水,今年2月底防疫期間,發現倉庫內有24盒醫療口罩及3盒活性碳口罩,竟分5次將口罩偷走。劉男主管事後報警處理,他聞訊坦承犯行。基隆地檢署近日偵結,認為劉男已認錯被懲處,且賠償損失獲主管原諒,予以職權不起訴處分。

檢警調查,該倉庫是由一名技士管理,劉男為了工作方便,自行複製倉庫鑰匙,進入倉庫後發現27盒口罩;因防疫期間口罩搶手,心起貪念,從2月底到3月中旬分批將口罩全數偷出,總計偷走1350片。

後來有同仁要使用口罩,前往倉庫查看才知失竊,單位主管報警處理;沒想到劉男聽到風聲後,直接拿著剩餘的9盒口罩,歸還給主管,承認是自己所為,再分送給朋友,非常後悔,願意賠償短少口罩的損失。

據悉,主管考量劉姓員工服務多年,平日工作認真,且犯後也在大家未發現竊嫌時就承認犯行,予以記過並要求他賠償4750元後,同意原諒他,本想向警方撤告,但因竊盜屬於公訴罪,無法撤回。

檢察官偵訊後認為,劉男犯案後主動向單位主管及警方坦承犯行,無竊盜前科,犯後態度良好,且已被記過懲處及獲得主管原諒,予以職權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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