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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春「一試成主顧」遭警緝還一度想護花

陳男時常留宿婷婷的租屋處,警方也在租屋處內搜出一堆保險套及潤滑油。(記者徐聖倫翻攝)

陳男時常留宿婷婷的租屋處,警方也在租屋處內搜出一堆保險套及潤滑油。(記者徐聖倫翻攝)

2020/05/31 15:27

〔記者徐聖倫/新北報導]21歲陳姓男子日前透過網路結識34歲泰籍賣淫女子「婷婷」(化名),陳男「一試成主顧」,不時還會睡在婷婷承租的公寓。警方循線上門查緝,婷婷大叫「help」,同待在房內的陳男立刻護花說「這是我女友,要幹麼?」警方表明來意,面對警方他也不敢說謊,婷婷也實話實說,2人遭帶回偵訊。

據了解,婷婷雖然大了陳男一輪,但她沒結婚生子,平時保養得宜,看起來就像25歲。平時從事蔬菜商的陳男初次透過網路約到婷婷,來到婷婷在新北市中和承租的公寓,一見到她就傾心,後來多次相約,沒事還會留宿婷婷的租屋處,進而成為情侶。

警方透過網路巡察發現婷婷賣淫訊息,循線至其租屋處查緝,警方一表明身分婷婷就叫救命,陳男則跳出來護花說他倆是情侶,但房內仍有潤滑油、一大堆保險套等,讓2人百口莫辯,只能承認一個買一個賣。

警方調查,婷婷以觀光名義來台,她稱自己老家清貧,所以下海賣淫,每次60分鐘酬勞3000元,婷婷說陳男沒有來的時候她就做生意,2人的關係雖說是由買賣而起,但後來真的變情侶。訊後,警方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將2人裁罰,婷婷另交由移民署新北市專勤隊擇日遣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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