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健身網紅性騷擾男教練 「館長」陳之漢涉誹謗被訴
館長陳之漢。(資料照)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一名健身網紅A女(化名)不滿遭成吉思汗健身俱樂部創辦人「館長」陳之漢指控,在其他健身房性騷擾男教練,認為自己才是性騷擾被害者,卻被形容成加害者,因此提告,新北地檢署今日偵結,依誹謗罪嫌起訴陳之漢。
本案起因於去年間,A女在影片中抱怨過去在成吉思汗任職時,每天上班前2小時特訓,後面8小時掃地,還要清「大便噴得到處都是」的女廁所,引發陳之漢不滿。
去年2月間,陳之漢在直播時,指控A女在另一間健身房時,「她一直調侃,用言語,然後去摸人家,人家男教練,一樣是教練,人家男教練有女朋友,所以就產生出了這個,人家告她性騷擾」、「因為發生性騷擾事件被開除的」等語。
A女發現後認為,自己明明是遭男教練言語性騷擾,主管未積極處理而離職,事後也有向新北市政府勞工局申訴,卻被說成性騷擾加害人,因此提告。
檢方偵辦時,館長辯稱,這件事情「健身業界」都知道,因為A女先在Instagram講出此事,大意是男教練問A女:「胸部為何變這麼大?」A女回說:「要奶回家找你媽」,A女就被申訴性騷擾,後來因A女拒絕刪文而被開除,他也有向該健身房的員工求證過。
檢方認為,館長經營連鎖健身事業,並於網路社群媒體、影音串流平台分享影片、主持直播節目,除分享有關健身的專業知識及經驗外,亦經常對時事、政治有所評論,是富有名氣且粉絲甚多的網路紅人,故館長利用直播平台所發表的言論,散布力及影響力較為強大,應富有較高查證義務。
檢方認為,依勞工局勞資調解資料可知,A女是因不滿遭男教練言語性騷擾,向主管提出申訴,主管未積極處理而離職,事後被以曠職為由,終止勞動契約,可見館長指控她摸男教練遭申訴性騷擾而被開除,與事實不符。
檢方認為,館長並未提出證據證明他有詳實查證性騷擾事件,僅依A女在Instagram社群網站提及與同事間的言語性騷擾事件,依個人偏見加以揣測、誇大,引導觀眾認為A女是因故意摸其他男教練而遭開除,有誹謗惡意。
A女另控告館長在直播時,指控她在成吉思汗亦有發生性騷擾事件,及辱罵她髒話及「背骨」等語,涉誹謗及公然侮辱;檢方認為,館長只是在陳述處理性騷擾事件經過,至於髒話則不是針對A女,「背骨」是對A女離職的批評,無誹謗或侮辱犯意,處分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