粗暴推倒9月女嬰致腦出血 2保母犯行全都錄
兩保母暴行推9月女嬰腦出血,過程均被錄下。(記者蔡彰盛翻攝)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新竹市民富街「慈耕托嬰中心」保母楊波、劉思妘,涉嫌對9個月大的女嬰以粗暴動作照顧,使女嬰後腦多次著地或受有頭部碰撞、搖晃導致腦出血,檢警勘驗監視器,赫然發現2人多次大力將女嬰推倒,直接撞擊後腦,新竹地檢署依傷害罪嫌將2人提起公訴,且建請院方加重其刑。
新竹市政府社會處第一時間就會同檢警介入偵辦,由於情節嚴重,命業者停辦半年同時裁罰60萬元,此外也要求解聘2名托育員,每人再重罰60萬元。
檢方調查,林女去年9月起,將去年2月出生的女嬰送至新竹市民富街「慈耕托嬰中心」托育,劉思妘(27歲)、楊波(47歲)均為領有技術士證的保母,明知頭部為人體重要部位,況嬰兒頭部尚未發育完成,應以安全方式抱起嬰兒、換尿布,竟從去年11月8日起,以粗暴動作照顧女嬰,致女嬰後腦多次著地或受有頭部碰撞、搖晃等傷勢。
去年11月15日中午,女嬰數次嘔吐,林女隨即送往新竹國泰綜合醫院就醫,經X光片電腦斷層檢查後,診斷受有頭部外傷、腦出血等傷害,經轉往林口長庚醫院急診,診斷受有創傷性硬腦膜下出血傷害,且視網膜出血。醫師推斷受傷時間應為就醫前1週內。
經調閱監視器,發現從去年11月8日到14日之間,楊女先是大力將女嬰摔落於地板上,或者甩到旁邊讓女嬰頭部著地,劉女則是放置女嬰於地板,致使頭往後撞到地板,還以左膝撞倒女嬰,或是抓抱起女嬰後放在地板上並推倒,導致頭往後撞到地板,或自嬰兒床抓抱起女嬰,大力放至地板上,以右腳踢開,再大力將女嬰放置於座椅上,右手揮及女嬰後腦。2人多次因檢查尿布、脫外套等原因,大力將女嬰推倒,致後腦著地,2人在7天內粗暴對待女嬰動作就有14次之多。
去年11月15日當天早上8點多,楊女為換女嬰上衣,用力推致其後腦著地,接著10點半劉女為檢查尿布,將女嬰放倒致後腦著地,11點半劉女餵奶後,往前大力推女嬰,10分鐘後為檢查尿布,抓起女嬰用力放置在地板上,推倒致女嬰後腦著地,未護頸而抓起女嬰移動至另一旁,後頸無支撐,用力放在地上後腦著地。11點45分劉女發現女嬰有異,自嬰兒床抓起女嬰且未護頸,女嬰後頸無支撐往後仰,又大力放置於尿布台,致使女嬰頭部往前撞到護板,中午數次嘔吐送醫急救,總計光是當天上午,2女對待女嬰暴行即有6次之多。
劉思妘、楊波均否認犯行,然檢方仍依故意傷害罪將2人起訴,且因2人故意對未滿12歲兒童犯傷害罪,建請院方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加重其刑至2分之1。
社會處社工與檢警往前勘驗很長的監視器畫面,發現這兩名保育員就是會推、拉且很粗暴對待嬰幼兒,幾名孩子會往後仰,後腦勺撞到地板,所以社會處才會採最重罰,初步勘驗,連同本案蔡姓女嬰在內,共有5名嬰幼兒有輕重不等的遭虐情事,所幸其他4名嬰幼兒檢查後並無大礙。
劉女移動女嬰時,可看見女嬰頸部後仰,根本沒有支撐。(記者蔡彰盛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