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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大義滅親揭發老公是「攝」狼 老公判賠被害者20萬

吳姓男子兩度偷拍研究所女同學A女,其妻發現後大義滅親予以揭發。(示意圖)

吳姓男子兩度偷拍研究所女同學A女,其妻發現後大義滅親予以揭發。(示意圖)

2020/05/19 11:37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吳姓男子兩度偷拍研究所女同學A女,其中一次還是A女酒醉之際,拉開她的衣服及內褲,偷拍胸部及下體,後來吳妻查看丈夫的隨身硬碟,發現丈夫竟是偷拍狼,大義滅親揭發;被害者A女事後提出求償500萬元,新北地院審理後,判決吳男賠償20萬元,可上訴。

檢警調查,2011年12月23日晚間,吳男與妻子、A女等好友,一同前往KTV歡唱喝酒,吳男卻趁A女不注意時偷拍她的臀部,存放在隨身碟中欣賞。

隔年5月4日晚間,眾人再度前往KTV替同學慶生,A女因喝酒醉被帶到吳男住處休息;吳男見有機可趁,竟拉開她的衣服、內褲,偷拍胸部及下體。

後來吳妻查看丈夫隨身硬碟,驚覺丈夫是「攝」狼,大義滅親,告知A女報警處理;刑事部分,一審法院依乘機猥褻及妨害秘密罪,判吳男2個月及7個月徒刑。

A女因此身心受創,常睡不安眠、食不下嚥及夜半時分自睡夢中驚醒,只要回憶此事更會嚎啕大哭,因此提出500萬元求償;對此,吳男坦承確實有偷拍,但無散布行為,加害程度非鉅,他為了一時失慮,犯下大錯,傷害到A女深感不安與痛苦,但其收入不高,尚需扶養雙親及一子,請求酌減金額。

法官認為,吳男竊錄內容乃個人極其隱私,且亟欲維護的個人身體部位,對隱私權侵害自屬重大,惟無事證顯示吳男有將竊錄內容公開、散布或流出,對A女造成的精神上傷害並未擴大等情,判決賠償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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