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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佳嬿控購物網站擅用她照片賣服飾 提告侵害肖像權求償

藝人柯佳嬿指控「非常勸敗VevyBuy」購物網站擅用她肖像權打飾品、服飾廣告。(翻攝Google庫存頁面)

藝人柯佳嬿指控「非常勸敗VevyBuy」購物網站擅用她肖像權打飾品、服飾廣告。(翻攝Google庫存頁面)

2020/05/08 12:36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擔綱主演「小資女孩向前衝」、「必娶女人」等多部偶像劇的當紅女星柯佳嬿,今年2月發現購物網站「非常勸敗VeryBuy」未經同意使用她的肖像照片,推銷與她劇照中雷同的服飾、飾品,刊登了至少一個月,柯娃嬿蒐證後提告求償,並要求撤除侵權廣告,台北地院今首度開庭。

法官當庭勘驗由非常網路科技公司經營的VeryBuy官網與其官方臉書,已找不到以柯為標題、並使用她照片的商品。但記者透過Google搜尋,仍可找到該網站至少3件商品的庫存頁面,使用柯的照片,標題則為「臺劇想見你柯佳嬿同款耳環」等。

柯佳嬿今天未到庭,委由律師出庭,律師主張侵權時間點至少從今年2月18日起算,之後也曾3度翻拍螢幕照為證,證明對方持續侵權刊載使用柯的肖像營利數月,侵害柯佳嬿的肖像權;今日勘驗結果只能是確認侵權照片現在已經撤除或遮隱,也可能是對方臨訟而為。

至於柯佳嬿的求償金額,柯的律師庭訊後表示因未獲柯佳嬿授權公布,不方便透露。據了解,此案是由一般法庭審理,而非簡易法庭,求償金額至少須達50萬元。

非常網路公司的律師則指出,勘驗已證明購物網站和臉書現在都已沒有刊載被控侵權的照片,縱使曾經刊登,柯佳嬿主張她的名聲因這件事「如覆水一般毀於一旦」的精神痛苦,乃屬言過其實,若真如此,柯發現後理應積極設法排除侵害,但公司直在接到訴狀前,從未收到她通知或信函要求移除。

法官要求雙方律師協助提供類似的肖像權爭議的學說與實務見解供法院參考,也請被告方面提出,未經同意而可使用他人肖權營利的學說與實務案例見解。全案定6月19日再次開庭。(13:26更新)

藝人柯佳嬿指控「非常勸敗VevyBuy」購物網站擅用她肖像權打飾品、服飾廣告。(翻攝Google庫存頁面)

藝人柯佳嬿指控「非常勸敗VevyBuy」購物網站擅用她肖像權打飾品、服飾廣告。(翻攝Google庫存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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