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跟監蒐證老公偷吃證據 結果…影像畫質太差、判敗訴
鄭婦錄影蒐證老公偷吃證據,但影像畫質太差,屏東地院判她敗訴。(記者李立法攝)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鄭姓婦人懷疑林姓丈夫與陳女有不正常男女關係 ,於是跟監蒐證,發現老公經常前往陳女住處,還稱呼陳女為「老婆」,陳女穿著睡衣相迎,鄭婦氣炸提告向丈夫及陳女求償80萬元,但法官檢視鄭女提供的蒐證影片後,認為畫質不清難以辨識身分,兩位當事人也否認逾越交分際,法官判鄭婦敗訴,可上訴。
鄭婦向法官控訴丈夫對婚姻不忠,經常開車往陳女住處跑,甚至在陳女住處過夜,遂將自己跟監拍攝到的行車紀錄器畫面當成證據,認為丈夫和陳女侵害她的配偶法益,向2人求償80萬元。
林男與陳女均否認逾越男女交往分際,林男還反控妻子對他態度冷漠疏離,疑神疑鬼,四處造謠抹黑,讓他飽受折磨才搬回老家暫居。
法官檢視鄭女提供的影像,發現畫質及錄音均不夠清晰,無法確認畫面中當事人身分,充其量只能說明林男常拜訪陳女,並曾停留超過4個小時,但難以證明有通姦或逾越男女交往分際的事實,應駁回鄭女求償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