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議員吳銘賜被控賄選無罪 當選無效之訴也獲駁回
台聯黨高雄市議員吳銘賜被控當選無效,被高雄地院駁回。(記者黃佳琳翻攝)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台聯黨高雄市議員吳銘賜被控以「善行」、「幫助弱勢」包裝賄賂,被檢調指控賄選獲判無罪後,雄檢和市議員落選人朱挺玗另提民事當選無效之訴,高雄地院今駁回,判吳當選有效,可上訴。
判決指出,雄檢和朱挺玗主張,吳銘賜於2018年6月至8月間,前往洪姓民眾住處交付現金、尿布、床墊等物,並表示多多幫忙,又於2018年5月至10月間,與助理到邱姓選民家中,交付現金、白米及印有競選文宣的藥布,甚至指示弟媳把現金1500元交給曾姓選民尋求支持。
但法院審理時,發現洪姓選民領有中度身心障礙證明,且陳述能力不佳,說話多語塞或反覆;而曾姓選民則是因為家貧,曾到吳的服務處請他幫忙申請喪葬補助,因未符合資格,吳銘賜基於選民服務理念,給了他一筆愛心集資的金錢。
而邱姓選民則是有多次接受吳銘賜提供便當、藥布等資助,因此合議庭認為,吳銘賜並沒有行賄投票,因此駁回當選無效之訴;高雄地檢署表示,待分別收到刑事、民事判決書後,再研議是否提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