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醫診所喋血3醫護死傷凶手免死 牙醫遺孀:無法接受判決結果
牙醫師的遺孀(圖中),希望總統正視精神病患者殺害人命的議題,莫讓台灣成為精神疾病患者,或者有心人士,假藉精神疾病之名傷害人命的免死天堂。(記者張瑞楨攝)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針對罹患思覺失調精神病症的賴男,2年前持刀刺殺2名護理師(牙醫助理),並將牙醫師王冠中殺害,血洗牙醫診所,此案二審關鍵之處,是台中榮總鑑定顯示,賴男當時思緒行為,不因精神疾病而受到顯著影響,死者律師徐承蔭也說,賴男能暗藏刀子,到診所找妹妹,還向櫃臺人員謊稱,要拿東西給妹妹,請櫃臺人員幫忙轉交,再趁機持刀行兇,整個行兇殺人過程,思維與策劃相當縝密,台中高分院卻不採信台中榮總鑑定,寧願採信草屯療養院對賴男有利的鑑定,亦即賴男行兇時受精神病影響,二審維持無期徒刑,沒有判死刑,牙醫師王冠中的遺孀今天強調,無法接受判決結果。
她強調,為何善良的人,要成為他們洩憤的刀俎?台灣司法向國人宣告指控,台灣已經成為精神疾病患者,或者有心人士,假藉精神疾病之名傷害人命的免死天堂,她請總統蔡英文,聆聽百姓的心聲,落實司法改革,如不能判死刑,也應落實無期徒刑。
遺孀的聲明全文:
從小燈泡案件王景玉無期徒刑定讞,到今天被告賴亞生沒有判死刑,台灣司法是不是要向向國人宣告,台灣已經成為精神疾病患者或者有心人士假藉精神疾病之名傷害人命的 免死天堂,相信大家和我一樣,對臺灣法律真的很失望!
當被害人家屬用盡所有力氣想為無辜受害的親人討一份公道,卑微等待請求司法維護公平正義時,我們的司法卻用萬般可教化的理由幫加害人逃避死刑!
在審判過程中我們最常聽到被告律師説,無期徒刑對一個有精神疾病患者而言太重了,,這個案子,兇嫌雖然曾因精神疾病治療,但確實症狀輕微可以正常過生活而二度鑑定也証明他不是因為為疾病犯案,犯案時他意識清楚,他在整個審判過程,兇嫌詐病,跟我們一般百姓一樣,應該為他的行為負責!不應該有任何保護傘。
但是違法的兇手可以用精精疾病逃避死刑,他詐病,而守法被殺的被害人,卻沒有選擇活著的權利!這有符合司法的公平嗎?只要殺人就說有精神疾病可以逃死?守法的人民,還要如何無止盡的犧牲,到底還要有多少家庭要流血破碎啊?
另外我想請問大家,死刑可怕嗎?司法會隨便拿死刑來恐嚇善良百姓嗎?死刑是司法要維護社會秩序,保護人民而立的一條紅線,如果你不肇事不踩紅線,會有死刑的判決嗎? "這完全是個人行為的選擇",沒有人強迫你,不是嗎?
但是今天這條紅線早已褪色看不見了!近幾年來,幾件震驚社會的殺人事件,司法最多判無期徒刑,而台灣司法的無期徒刑最多25年,不是真正的無期徒刑,而我相信台灣社會主流民意是贊同判死,希望能夠嚴懲加害人,
或許我人微言輕,但是我衷心懇請政府,如果司法對於重大刑事案件不判死刑,可否真正落實無期徒刑,終身監禁!取代死刑!尤其是真正,患有精神疾病的加害人,他們真的不是教化的問題,是出獄後有誰可以督促他們吃藥的問題!如果可以成立精神疾病監獄,終身監禁,起碼有人監護他們,不會造成社會問題!
這二年來思覺思調症患者傷害人命事件頻傳,或許台灣的法律因國際公約要保護弱勢,但憲法也一樣要保護善良百姓生命財產安全呀!為什麼我們這些善良的人,要成為他們洩憤的刀俎?為什麼他們明明知道自己有病,不吃藥不治療,傷害人命之後,法律還要給他們免死金牌,給他們敎化的機會,卻從不考慮社會付出的成本,這符合全國同胞的期待嗎?
當他們服刑期滿出獄後" 誰該為教化負責",司法只負責宣判,教化成果誰該負責?如果加害人出獄再犯,無辜受害人可否申請國賠?
總統,蔡總統!請您聽聽小老百姓的心聲,臺灣社會殷殷期盼的司法是能夠守護善良百姓,生命財產安全的正義司法,不畏強權的正義司法!4月初您執行翁姓兇嫌死刑槍決,對社會而言是遲來的正義,有多少百姓給您按讚,現在我懇請您正視思覺失調傷害人命的議題,檢討教化造成的社會效應,儘快司法改革,落實無期徒刑,這樣我們這些小百姓對司法才會有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