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花學運命運大不同!318佔領立法院無罪 323佔行政院全有罪
「323佔領行政院事件」二審今28日宣判,被告魏揚、陳廷豪等人與律師團判後記者會。(記者塗建榮攝)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6年前爆發「318太陽花學運」後,緊接著發生「323佔領行政院」案,但結果卻大不同!前者被告包括前立委黃國昌、學運領袖林飛帆、陳為廷等22人被判無罪定讞,但後者而言,雖然一審判決學運領袖魏揚8人被控煽惑他人犯罪均無罪,陳建斌等11人涉妨害公務等罪判刑3至5月,可易科罰金,但高院今改判魏揚等7人2至4月,其中許順治還因另犯毀壞公務物品罪共被刑5月,陳建斌等8人被上訴駁回而有罪確定。
318太陽花學運中爆發群眾佔領立法院,立委黃國昌等22人被以煽惑他人犯罪等罪嫌起訴,但一審採認「公民不服從」概念,全判無罪,檢方不服上訴,高等法院審理時,黃和學運領袖林飛帆、陳為廷等人均做無罪答辯,高院認為此案源於立委張慶忠欲強行通過服貿等立法粗糙,黃國昌等人無犯意,2018年3月仍判黃國昌等22人均無罪,因檢方未上訴而定讞。
高院宣判時,黃國昌、陳為廷等十多名被告今到高院聆判,近百名支持民眾一早聚集高院門口聲援,黃國昌等人、前台大教授蔡丁貴獲悉都無罪判決,均肯定高院做出公正的判決。
反觀323佔領行政院案,一審判學運領袖魏揚8人被控煽惑他人犯罪均無罪,陳建斌等11人涉妨害公務等罪判刑3至5月,可易科罰金,其中17人上訴高等法院,高院2017年9月起審理至今,今改判魏揚等7人2至4月徒刑,其中許順治還因另犯毀壞公務物品罪共被刑5月,此外,陳建斌等10人涉妨害公務、毀壞公務物品罪被判上訴駁回,其中,陳建斌8 人涉妨害公務罪已定讞,許順治、李冠伶涉毀壞公務物品罪則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