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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個阿北有夠衰!倒車碰到鄰居車被控殺人未遂!

    林男倒車碰到鄰居的車,竟被控殺人未遂!(記者蔡彰盛攝)

    林男倒車碰到鄰居的車,竟被控殺人未遂!(記者蔡彰盛攝)

    2020/04/26 16:09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這個阿北有夠衰!

    71歲的林姓阿北在住家前倒車時,不慎碰到鄰居曾女的車前保險桿,當時曾女站在車旁,竟怒控林男殺人未遂,全案雖然動機不明也無明顯證據,但因曾女堅提告訴,警方只好移送檢方偵辦,新竹地檢署認定本案連傷害都無法構成,全案不起訴。

    曾女指控,71歲的林男基於殺人犯意,1月9日下午3點多在她住家附近,駕駛營業小客車倒車時,未顧及她正站在停放於路邊紅線區她的自用小客車周圍 ,即強行倒車,因此撞擊她小客車左前方保險桿,現場雖無人受傷。但她認為林男涉犯刑法殺人未遂罪嫌,堅持提出告訴。

    林男堅決否認有殺人或傷害犯意,辯稱當時他要倒車停車,有注意到曾女站在駕駛座旁,曾女對他大聲喝斥,說他撞到她的車,警察來之前,曾女不斷大聲跟他講話, 警察來了之後,就說要告他蓄意殺人。林男說,他根本不認識曾女, 跟她沒有交集或仇恨,沒有理由要殺她啊!

    曾女則於警詢中指控,雖然完全不認識林男,不知道他為何要駕駛車輛前進及後退來殺害她。

    警方受理報案後,只能將全案移送新竹地檢署,而檢方依兩造供述,加上道路交通事故調查紀錄表、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現場照片等跡證研判,參酌本案並無曾女車損維修紀錄及驗傷診斷證明書;且現場亦無人受傷,堪信本案純屬停車、倒車不慎的車體碰撞糾紛,全案查無林男主觀上具殺害曾女的動機、目的及犯意,自無構成殺人或傷害刑事罪責之可能。最終認定林男犯罪嫌疑不足,全案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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