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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南王子與新光公主GPS官司未定...林知延堅稱無罪 吳欣盈未出庭對質

華南金副董林知延被控裝GPS竊錄前妻新光長公主吳欣盈隱私案,高院更一審今再度開庭,林準時出庭,由於正處防疫期間,林並接受測量體溫,一切正常。(記者楊國文攝)

華南金副董林知延被控裝GPS竊錄前妻新光長公主吳欣盈隱私案,高院更一審今再度開庭,林準時出庭,由於正處防疫期間,林並接受測量體溫,一切正常。(記者楊國文攝)

2020/04/21 15:46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華南銀行副董事長林知延,被前妻、新光金控長公主吳欣盈指控,在她的座車安裝衛星定位器追蹤器(GPS)跟監,侵害其隱私,一審判林等人無罪,高等法院改認定林有罪,判拘役20天,高院更一審今再度開庭,林知延今堅稱「我沒有犯罪」,吳欣盈仍未出庭,兩人無法對質,吳的律師指控,依司法實務,裝GPS竊錄妻子非公開活動已涉妨害秘密罪;下次庭訊進入實質審理庭,訂6月24日上午10時。

此外,林知延訴請和吳欣盈離婚官司,亦受到高度矚目,台北地院判決不准離婚,高等法院去年逆轉改判准許離婚,吳欣盈最終放棄上訴而離婚確定。

此案源於,林知延和吳欣盈2011年結婚,林為掌握吳行蹤,2013年8月聽從律師劉宗欣建議,委託徵信社業者林珮瑜、員工李榮全跟監,暗中將GPS裝在吳的座車下,並跟拍吳欣盈在計程車內、安全器材店內的行蹤影像;吳欣盈懷疑被跟蹤,檢查車輛發現底盤被安裝GPS,報警追查發現竟是丈夫指使,怒告林知延、律師劉宗欣和徵信業者共4人涉嫌妨害秘密罪。

台北地院認為,GPS不具錄音功能,等同於一般的跟車追蹤,錄到的GPS行程屬「公開活動」,2018年11月判林知延與劉宗欣與徵信業者都無罪。

高院則認為,汽車駕駛人保有不受他人追蹤及侵擾私人活動領域,而享有「獨處的權利」,林知延等4人在吳欣盈座車裝GPS,具定位追蹤、回傳及記錄車輛行跡等功能,對吳女展開長期且密集竊錄座車行動軌跡,侵犯「他人非公開活動」犯行,均改判有罪,林、劉各處拘役20天,業者林珮瑜、員工李榮全各拘役50、30天,皆可易科罰金。

最高法院認為,二審未說明認定為「非公開活動」的依據等疑點,除林珮瑜部分駁回上訴,林等3人均撤銷發回更審。

更一審上月首度開庭時,林知延等3人均否認犯罪,林的律師主張,妨害秘密罪的構成要件,是無故、針對他人「非公開活動」及竊錄等行為才成罪,此案中,GPS是裝在公司的用車,取得的是車輛「點到點」的訊息,且是公開馬路上的資訊,並非人的活動,「怎麼會是非公開活動?」並稱「若此案裝GPS是犯罪,那全國所有裝GPS的行為都構成犯罪,那不就完了?」律師並認為,檢方上訴並不合法。

檢方指稱,林以GPS去紀錄吳女的隱私活動,已構成妨害秘密罪嫌,一審判決無罪並不恰當,應改判有罪,此外,此案並無上訴逾期的問題。

高院今再度開庭,因防疫期間,林知延抵達高院時,依規定接受測量體溫,吳欣盈仍未出庭。庭訊時,由雙方就證據能力表示意見,林仍堅稱無罪,林的律師指警方當初列印出GPS軌跡資料因無員警簽名,不符公文書要件,無證據能力。

高院更一審今開庭審理華南金副董林知延被控妨害秘密案,林堅稱無罪。(記者楊國文攝)

高院更一審今開庭審理華南金副董林知延被控妨害秘密案,林堅稱無罪。(記者楊國文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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