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正宮發現遭背叛 傷心向小三說:「只有不愛的才是第三者」

王姓已婚男子與吳姓女子偷情,正宮發現提出求償,法院判決2人賠償15萬元。(示意圖)

王姓已婚男子與吳姓女子偷情,正宮發現提出求償,法院判決2人賠償15萬元。(示意圖)

2020/04/13 16:40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彭姓女子發現王姓丈夫與吳姓女子偷情,氣炸提出30萬元求償,但王男卻指,彭女曾傳訊對吳女說:「你接受他好嗎」、「愛情裡,只有不愛的才是第三者,我才次(應指是)第三者」,可見彭女已拋棄配偶權益,新北地院不認同,最後判決王、吳2人須賠償正宮15萬元。

據了解,彭女與王男在2009年結婚,但到了2016年間,彭女發現丈夫與吳女交往甚密,有曖昧、鹹濕對話,提出30萬元求償。

王、吳2人否認偷情,王男並指,彭女曾傳訊給吳女:「你接受他好嗎」、「愛情裡,只有不愛的才是第三者,我才次(應指是)第三者」、「你不會是小三」等語,顯示彭女鼓勵吳女接受他的追求,已同意2人交往發展感情,拋棄配偶權益。

對此,彭女主張:「這是氣頭上的反話,從未同意2人交往,也沒有要拋棄配偶身分法益或損害賠償請求權」;法官也認為,彭女發現2人交往後,曾好言懇求丈夫回歸家庭、照顧子女,可見彭女所辯「氣頭上的反話」非全然無稽,不能以此認定她同意2人交往,最後以王、吳2人確實有交往行為,侵害彭女配偶權,判賠15萬元,可上訴。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