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撿到被偷的皮夾拿卡盜領 貪心男判關4個月

基隆地方法院近日審結,詐欺罪部分判處蘇男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另侵占部分則判罰1萬2千元,得易服勞役。(記者吳昇儒攝)

基隆地方法院近日審結,詐欺罪部分判處蘇男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另侵占部分則判罰1萬2千元,得易服勞役。(記者吳昇儒攝)

2020/04/12 10:09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基隆一名莊姓男子去年7月14日凌晨酒後路倒,皮夾遭人偷走,竊賊將提款卡、身分證等證件棄置在海洋廣場,碰巧被蘇男拾獲。蘇男竟起盜心,領走莊男銀行內現金15萬元。莊男報警處理,將蘇男逮捕送辦。基隆地方法院近日審結,詐欺罪部分判處蘇男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另侵占部分則判罰1萬2千元,得易服勞役。

檢警調查,莊男案發當日在基隆市自來街飲酒消費後,因不勝酒力睡倒在路旁,身上的皮夾遭人竊走,並把提款卡、健保卡及身分證連同皮夾一起丟在海洋廣場,碰巧被蘇男拾獲。

蘇男撿到卡片及皮包後,搭著計程車到附近的郵局,利用身分證上的資訊猜出莊男提款卡的密碼,陸續盜領走卡片內15萬元,得手後就將卡片順手丟進附近的水溝內。

莊男酒醒之後,驚覺自己的皮夾消失,卡片內的存款還被盜領,立刻報警,透過監視器畫面追查出蘇男身分,將他送辦。

蘇男到案後向檢警坦承犯行,檢察官偵訊後依非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財罪及侵占等罪,將蘇男起訴並聲請簡易判決。

法官審理後,依非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財罪判處蘇男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侵占部分判罰1萬2千元,得易服勞役12天;另不法所得15萬元沒入。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2024巴黎奧運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