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商熊抱女子襲胸 性騷累犯辯「是她誘惑我」
劉男突然從後方「熊抱」女子,手部刻意觸碰她胸部,辯稱「是她誘惑我」,被判3月徒刑。(記者鄭淑婷攝)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劉姓男子去年3月間在桃園市某超商,見一名女子在櫃台等候咖啡,突然從背後「熊抱」女子、襲胸,女子驚聲尖叫、趕忙掙脫,並要陪同的媽媽及店員幫忙報警,劉男大言不慚辯:「是她誘惑我,一直轉頭等我抱!」加上他已有多次性騷前科,桃園地院法官審理後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判處他3月徒刑。
受害女子說,去年3月1日中午她到超商買咖啡,已看到劉男坐在休息區,沒想到她在等候咖啡時,劉男突然從後方「熊抱」她,手部刻意觸碰她胸部,讓她當場尖叫大喊、掙脫,要陪同的媽媽及店員幫忙報案,受害時間約2秒。
警方趕抵時劉男仍留在現場,偵訊時辯稱是女子誘惑他、不斷轉頭等他抱,法官調閱現場監視器畫面,拍下劉男作案過程,女子更是從未轉頭看他,加上劉男有多次性騷前科,審結判處他3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