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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性侵6歲女童 台中遊覽車司機收押

監視器拍到陳姓司機,尾隨女童回家的畫面。(記者張瑞楨翻攝)

監視器拍到陳姓司機,尾隨女童回家的畫面。(記者張瑞楨翻攝)

2020/04/08 18:55

首次上稿 16:13
更新時間 18:55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55歲陳姓遊覽車司機,昨天(7日)傍晚涉嫌性侵害在公園玩耍的6歲女童,造成女童下體受傷,還一度尾隨到女童的家門前,被警方圍捕法辦,台中地檢署今天偵訊後,以涉嫌刑法第221與222條加重強制性交罪,是7年以上重罪,且有逃亡之虞,向台中地方法院聲押獲准。

上述女童昨天傍晚6時許,在住處附近公園玩耍,陳男見她可愛而尾隨,於巷弄中將女童抱起性侵害得逞,女童受驚嚇跑回家,其11歲的哥哥發現下體流血,轉告家人與里長,里長報案之後,警方在附近將陳男圍捕到案,偵訊時他坦承一時的衝動而犯下此案,深感後悔,警方昨天晚間將他移送法辦,台中地檢署今天偵訊,至中午後向法院聲請羈押。

檢方聲押理由,是陳男涉嫌觸犯刑法的221條的強制性交罪,以及刑法的222條,對未滿14歲男女強制性交罪(加重強制性交罪),可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且有逃亡之虞,台中地院今天傍晚認同檢方的聲押理由,裁定准予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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