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警體恤繁重分局偵查隊 推「第二副隊長」卻「難產」
台北市警局。(記者王冠仁翻攝)
〔記者王冠仁/台北報導〕台北市警局持續推動警政革新,為了體恤繁重區域的偵查隊長,市警局原預計比照去年推出的「第二副所長」,在4月到12月,在6個繁重分局試辦「第二副隊長」以減輕偵查隊長的壓力。不過,不少單位挑選人員過程不順,雖然最後順利選出人選,但不少單位的分局長擔心選出的人員恐無法勝任副隊長職務,因此目前第二副隊長計畫尚未如時程規畫進行試辦。
市警局原本規劃在中山、大安、萬華、松山、信義、士林等6個分局試辦第二副隊長,人選由這些單位的偵查隊內勤兩線二星警務員中挑選。但挑選過程中,只有2個單位順利選出,其餘單位歷經多時仍找不到合適人選,最後是分局長官一再請託、連哄帶騙,才找到人選。
不過,不少分局長擔心,若貿然讓這些「可能沒意願」的警務員擔任第二副隊長,可能不妥,因此原本表定4月1日試辦施行的第二副隊長計畫,目前仍「難產」。
一名偵查隊長說,市警局高層「體恤民情」,推出「第二副隊長」十分值得肯定;但他認為偵查隊與派出所特性不同,不能夠比照第二副所長來施行,相關配套措施應該聚焦在偵查隊業務與升遷上,才能夠有足夠誘因吸引刑事人才。
據了解,第二副隊長只有每個月固定獎勵金,以及3個月評比一次、1萬至5千元不等的獎金,但其金額每個月平均下來,恐無法與偵查隊副隊長的主管加給相比。雖然擔任第二副隊長者,往後報考副隊長時可以「加分」,也能提早接觸刑事工作,但擔任第二副隊長的時間不能列入主管資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