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夕縱火燒死6親人 兇嫌翁仁賢今日槍決伏法
桃園市縱火兇嫌翁仁賢(見圖)在2016年除夕當天犯下縱火案,導致6名親屬全數燒死,今日槍決伏法。(資料照)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桃園市縱火兇嫌翁仁賢在2016年除夕當天犯下縱火案,導致6名親屬全數燒死,該案最後由最高法院判處死刑,法務部今(1)日證實,翁嫌今天已經槍決伏法。
翁仁賢2016年縱火燒死父母等6人,犯行後還嗆「都該死,我不後悔」,毫無悔意,歷審都以無教化可能判死刑,一再上演大鬧法庭戲碼,且不認錯,還因自知死命難逃,更一審竟大罵法官「FUCK YOU」,數度堅持坐在法庭地上開庭,更一審最後判翁死刑,資深承辦法官曾德水下午受訪說翁連父母都敢殺,「我當法官42年來未看過如此惡劣之人」,判死刑再正常不過。
因歷審都判死刑,翁仁賢(53歲)自忖難逃一死,其囂張拔扈行為,司法史上少見,細數他的惡劣行徑,包括法庭上辱罵親哥哥,還嗆「要殺你們幾個輪迴」,數度出庭皆比中指、並面帶不屑神情,不僅辱罵法官,連恐龍法官、丟人現眼、胡說八道都罵出籠,宛如罵人的「翁語錄」。
高等法院更一審開庭時,翁一再強辯否認犯行,上演大鬧法庭戲碼,數度以嘶吼叫聲震懾高院法庭,擾亂法庭秩序;此外,翁還因不願起立向法庭、法官行注目禮,索性一屁股賴坐在地上,還嗆法官「不夠資格」,且庭訊中全程閉眼拒答,令人啼笑皆非。
更一審合議庭判翁死刑,受命法官光判決書就寫67頁,今最高法院才花2個多月就判他死刑,相當罕見,法界認為,應該是有意對窮兇惡極的人下重手,具指標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