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手凶猛拿麥克風狠砸頭 女子加重強盜判關7年2月
基隆地院近日審結,分別判處蔡女及游男有期徒刑7年2月及7年4月。(記者吳昇儒攝)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基隆一名蔡姓女子2017年2月,與鄭姓男友及其游姓友人騙莊姓被害人到某汽車旅館內毆打,強討10萬元服務費。蔡女見莊男不願就範,恐嚇對方要將他帶到八里山區埋起來,還拿麥克風砸的莊男滿臉鮮血,狠勁不輸男子。基隆地院近日審結,分別判處蔡女及游男有期徒刑7年2月及7年4月。
檢警調查,綽號晴晴的蔡姓女子與游男分別為鄭姓通緝犯的同居女友及友人,因被害人曾在某家卡拉OK店內,與人發生糾紛進而互毆,最後由鄭男及叔叔出面協調,莊男為感謝他叔叔還送了兩瓶酒,也因此與鄭男結識。此外,莊、鄭還曾在賭場內相遇,因鄭幫莊贏錢,莊也分紅1萬元致謝。
鄭男認為自己幫忙排解傷害糾紛、加上在賭場贏錢與幫莊男討債有功,認為他必須支付10萬元酬勞;但莊男認為沒有支付的義務,拒絕給錢。
鄭男便找來女友及游姓友人設局,假意請教莊男開店技巧,將他騙到汽車旅館內限制自由並毆打。一行9人見莊男進到屋內,要求他交付積欠的10萬元,還將他手機扣走摔壞,並持麥克風、拖把等兇器毆打莊男。蔡女更直接把杯子丟在莊男臉上;蔡女亦出言稱,如不還錢,要叫兄弟將莊國清帶到八里山上埋起來等語,恐嚇莊男。
本來在冷眼旁觀的游男,見莊男想要逃走,竟出手掐住他,並壓制在沙發上毆打,使被害人無法逃脫,蔡女更拿起麥克風,猛砸莊男頭、臉部,導致他血流滿面。最後蔡女等人持續毆打莊男,逼得他拿出金融卡,並提供密碼,取走5萬3千元,另逼著莊男簽下10萬元本票,隨後讓莊男搭計程車離去。
莊男逃離後,先到醫院治療傷勢,接著報警處理,警方循線逮人,但主嫌鄭男已經逃逸,並被地檢署發布通緝。
蔡女到案後竟向法官辯稱當時房內只有連同莊男共4人,當時雖然是2月20日是幫4月4日生日的莊男提前慶生,卡片也是他主動提供;游男則辯稱自己是勸架,並沒有打人。
法官審理後認為,蔡女說法明顯是卸責之詞,且毆打被害人手段凶狠,不遜於男子。故依加重強盜罪,分別判處蔡、游二人7年2月及7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