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山岩居民爭景觀、日照權敗訴 北高行:建物已降低高度
芝山岩居民昨到北高行聆判後得知敗訴,表示將會上訴。(資料照)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北市芝山岩附近居民不滿華威聯合公司建造的大樓破壞芝山岩天際線,導致「景觀權」及「日照權」受損,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昨判居民敗訴,今公佈判決理由指出,建案第2次變更設計後,已降低建物高度,影響相對較輕,故居民欠缺權利保護必要,判居民敗訴,可上訴。
北高行稍早發布新聞稿指出,合議庭認為,建商於2012年11月20日首次申請變更設計時,適用舊法(不屬於須經北市都審會審議通過),並無違誤。
至於華威於2014年5月5日申請第2次變更設計時,芝山岩都審規定已發布,但因第2次並未涉及增加基地面積及原核准總容積樓地板面積等情形,甚至變更建築物高度較原建照核准的高度更低。
故合議庭認定,都發局核准第2次變更設計,對居民所稱景觀權益影響比起第1次更輕,則居民的權利並未因第2次而受損,故欠缺保護必要,判居民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