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芝山岩居民爭景觀、日照權敗訴 北高行:建物已降低高度

芝山岩居民昨到北高行聆判後得知敗訴,表示將會上訴。(資料照)

芝山岩居民昨到北高行聆判後得知敗訴,表示將會上訴。(資料照)

2020/03/27 15:51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北市芝山岩附近居民不滿華威聯合公司建造的大樓破壞芝山岩天際線,導致「景觀權」及「日照權」受損,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昨判居民敗訴,今公佈判決理由指出,建案第2次變更設計後,已降低建物高度,影響相對較輕,故居民欠缺權利保護必要,判居民敗訴,可上訴。

北高行稍早發布新聞稿指出,合議庭認為,建商於2012年11月20日首次申請變更設計時,適用舊法(不屬於須經北市都審會審議通過),並無違誤。

至於華威於2014年5月5日申請第2次變更設計時,芝山岩都審規定已發布,但因第2次並未涉及增加基地面積及原核准總容積樓地板面積等情形,甚至變更建築物高度較原建照核准的高度更低。

故合議庭認定,都發局核准第2次變更設計,對居民所稱景觀權益影響比起第1次更輕,則居民的權利並未因第2次而受損,故欠缺保護必要,判居民敗訴。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