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母偷充電線 2未成年兒「護母」脫罪:與媽媽無關
吳婦帶著2個未成年兒子,共同到手機配件行行竊,檢方斥責吳婦做了最壞的示範,依竊盜罪嫌將她起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記者彭健禮攝)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苗栗縣37歲吳姓婦人為了貪圖數百元的手機充電線及行動電源,竟帶著2個未成年兒子,共同到手機配件行行竊;吳婦被逮後狡辯否認,2子也「護母心切」,想把責任扛下、企圖幫母親脫罪,但母子3人犯案分工全都被店家監視錄影器錄下,檢方斥責吳婦做了最壞的示範,依竊盜罪嫌將她起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吳婦於去年12月8日下午3點多,帶著2名未成年的兒子,到竹南鎮1家手機配件行,由吳婦假借購買行動電源,向店員詢問為掩護,趁機將一旁懸掛在牆上展售的手機充電線取下,交付給她的2名兒子。
2子得手後,隨即轉身,用手及身體遮擋得手的充電線,並走出店外轉入隔壁店家門口,將充電線藏入外套,再返回手機配件行內,分別又竊取行動電源各1個,之後母子3人離開。
店員事後盤點,發現商品短少,調閱店內監視錄影器畫面,發現遭母子3人竊盜集團偷竊,報警處理。
警方循線追查吳婦母子3人到案,吳婦矢口否認犯行,她的2個兒子則坦承偷竊,但辯稱「與媽媽無關」,還企圖幫媽媽脫罪;警訊後,依竊盜罪嫌,將吳婦移送苗栗地檢署偵辦,她的2名兒子則移送苗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審理。
檢方調查,認為吳婦帶2名未成年兒子共同偷竊,不僅犯竊盜罪,也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建請法院審酌被告身為人母、並未以身作則,反而帶同未成年子女一同行竊,且犯後飾詞狡辯不知悔改,從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