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伯伯猥褻親姪女 判刑4年半
2020/03/24 11:14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男子阿銘是16歲少女美美(均為化名)的大伯,但他竟從前年3月起5度猥褻美美,撫摸她的胸部、下體,被害者不堪其擾,離家並報警處理,新北地院審理後,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猥褻5罪,判阿銘4年6個月徒刑,可上訴。
檢警調查,阿銘與美美是伯父、姪女關係,一起同住,但前年3月起,阿銘竟伸出狼爪,5度猥褻美美,撫摸她的胸部、下體,同年3月底,美美不堪其擾,離家出走並報警處理;法院審理時,阿銘坦承犯行。
合議庭斥責他身為大伯,本應對美美善加照顧,以盡長輩之責,卻僅為滿足自己性欲猥褻美美,嚴重侵害美美對於性與身體的自主決定權,造成被害者身心嚴重受創,成長過程留下難以抹去的陰影,影響人格發展健全甚鉅,犯罪情結重大,惟念其坦承犯行,但未賠償被害者損失,判刑4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