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男猥褻女童 罹癌無法測謊獲不起訴
2020/02/09 14:53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罕見!7歲女童小美(化名)指控長期遭姑姑同居男友強制猥褻,檢警原本想藉由測謊技術,來佐證雙方證詞的可信度,然而被告因癌症擴散無法測謊,小美也因年齡太小無法測謊,在別無其他證據情況下,檢方只能不起訴結案。
小美指控,43歲的郭男是她姑姑的同居男友,2018年7月起到去年8月的週休或假日期間,均會陪同祖母到姑姑家住宿數日。期間郭男利用與小美獨處機 會,違反意願隔著她內褲,以其手指撫摸下體數次,又要求小美隔著其內褲,握住其生殖器1次,事後小美將上情告知其父後報警處理。
郭男堅詞否認犯行,辯稱與小美互動均正常,且極少獨處,從未猥褻侵犯過她。
檢方認為,小美於案發經過的1年期間, 均未報警或告知家人,遲於事後1個多月才告知家人,此與一般遭性侵後立即告知家人或報警之常情有違;且郭男罹患牙齦癌且癌細胞擴散至肺部,與測謊鑑定機關人員會談時咳嗽不止,無法進行測謊,而小美也因年僅7歲,亦無法測謊,此外已無其他事證可供參酌,在查無其他事證情形下,只能認定犯罪嫌疑不足,全案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