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牧師非禮女童「摸BB身體會變好」 判關4年半定讞
示意圖。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台東縣某教會陳姓退休牧師,3年前見7歲女童在教會停車場嬉戲,竟將女童抱上自己大腿,伸手進她內褲撫摸下體,還說「摸BB身體會變好」,強逞淫慾,女童痛得哇哇大哭,正在教堂內做禮拜的女童阿嬤聽到哭聲,循聲出來查看,陳男才罷手,騎機車閃人;法院一、二審都依加重強制猥褻罪將他判刑4年半,最高法院今駁回上訴定讞。
判決指出,被害女童平常都會跟著阿嬤去教會,2017年6月間某晚再次前去,她在停車場玩耍,陳牧師坐在停車場椅子上,將她抱起來坐在自己大腿上,把手伸進她的內褲裡摸她「尿尿的地方」,還說「摸BB身體會變好」,女童覺得疼痛,哭喊要求陳男不要再弄了,但都沒有用,她愈哭愈大聲,阿嬤聽到哭聲而走出來看,陳男才停手逃離現場,她向阿嬤哭訴遭遇。
陳妻在案發當晚也在教會,一度斥責女童「不要亂講話」,但當阿嬤帶著孫女回到家,陳妻趕到他家,在門口下跪說對不起。
學校事後知情,通報警方介入調查,陳男到案否認犯行,辯稱是女童與其他小孩在停車場追逐嬉戲,快要跌倒時向他衝過來,他伸手接住她,兩人面對面,不記得有碰到女童身體哪個部位,印象中只是抓著女童手臂,她就開始哭。
個性原本活潑開朗的女童事後見到陳男,再也不會像以前一樣打招呼、請安問好,也表明不想再見到他,表現出畏懼、嫌惡陳男的情緒,法院歷審都認定事證明確,判陳男有罪。
法院認定,陳男是退休神職人員,也與女童家人原有相當情誼,竟只為逞私慾,利用大人們都在教堂內做禮拜的機會犯案,至今未親自道歉,也未和解賠償,未顯悔意,且有酒駕前科,屬累犯,因此判刑4年半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