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公親變事主!高雄警施展大外割 將台南警員摔傷上銬

警員施展大外割制伏對方。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資料照)

警員施展大外割制伏對方。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資料照)

2020/03/23 07:34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台南許姓警員與陳姓男子在高雄市發生行車糾紛,正在路口維修監視器的高雄許姓警員見狀,表明身分並勸導,2警卻發生言語、肢體衝突,互控妨害公務或傷害等罪,均獲高雄地檢署處分不起訴後。

高雄許員獲不起訴處分後,台南許員聲請再議,高雄高分檢認為高雄許員有出示證件,依法可以盤查,並無不妥,駁回再議。

據了解,2018年12月28日下午2點多,台南市警許員在高雄市鼓山路與北斗街,跟陳姓男子發生行車糾紛時,鼓山分局警員許員正在路口檢修監視器,見狀後上前勸導並表明身分,雙方卻發生衝突,鬧進派出所並相互提告。

台南市警許員指出,高雄市警許員穿著便服,不是執行臨檢、盤查勤務,卻指控他路上拉扯,違反社維法,堅持要依法送辦,並阻止他離開,還說要通報台南市警察局讓他沒工作,進而以柔道大外割將他摔倒成傷並上銬,涉嫌妨害自由、恐嚇等罪嫌。

台南市警許員則說,勸導時有表明分,後因被辱罵「幹你老師」,始依法當場逮捕,並因發生拉扯,他自己也受傷,也告對方妨害公務等罪嫌。

針對南市警許員涉案部分,檢方調查,高雄市警許員當時不是臨檢、盤查,不算執行公務,也就沒有公然侮辱的問題。並查,許員是說「看」你老師非「幹」,因而認定南市警許員罪嫌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

至於高市警許員涉案部分,檢察官指出,南市警許員與陳男發生糾紛,有可能觸犯強制等罪,算是現行犯,他趨前了解卻誤聽「幹你老師」,加上本身是警員,進而加以逮捕,與妨害自由罪構成要件不符,並查無說過「讓你(指南市警許員)沒工作」,同樣處分不起訴。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