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遇又不照顧家庭遭兒提告 男敗訴不能繼承妻子遺產
新北地院法官認為,鍾父確實有「重大虐待及侮辱」行為,判決繼承權不存在。(資料照)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鍾姓男子認為父親拋下母親,讓她獨自照顧年幼的他及重病在床的祖母,還發生外遇,提訴要求父親不能繼承母親的遺產;他並拿出母親痛罵父親:「你風花雪月,我一肩挑起一切重擔...還怨我~村姑」的日記及「遺產歸兒子所有」遺囑為證,新北地院法官認為,鍾父確實有「重大虐待及侮辱」行為,判決繼承權不存在。
據了解,鍾母在前年過世後,留下3筆土地、1間房產及存款遺產,依法,她的丈夫也有繼承權,不過,2人之子不同意遂提出確認繼承權不存在之訴。
鍾男列舉父親不負責任之舉,例如,父親30年前拋下母親前往中國,鮮少回家,讓母親獨自照顧年幼的他及呈現植物人狀態的祖母,母親須時常替祖母「翻身、拍痰」,一度因太累昏倒受傷;若有回家也常對母親大小聲,罵她「村姑」,甚至在中國發生婚外情,害母親抑鬱寡歡。
他並提出母親的日記,內容中,可看出她對丈夫極度不滿,例如:「老公在中國養小老婆,我只能苦笑」、「這個婚姻帶給我的傷害,一輩子的痛,很痛」、「你風花雪月,我一肩挑起一切重擔,承擔一切,你沒有體會不打緊,還怨我~村姑」等語,另又寫下遺囑表明遺產歸兒子所有。
鍾父否認偷情、共組家庭、私生子,認為妻子所寫的日記只是「幻想」,並強調自己隻身前往中國賺錢供家庭花費,絕無沒給錢一事。
法官綜合親友證詞、遺囑及日記等證據後判定,鍾父獨留妻子在台照顧幼子,還須跟其他家人輪流照顧病重的婆婆,雖曾有給家用,但她仍須工作養家,鍾不僅未協助、關心,竟然外遇並辱妻村姑,已屬重大虐待及侮辱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