闖紅燈攤販不服取締反嗆 員警強制帶回挨告
2020/03/14 10:41
〔記者蔡清華/高雄報導〕高雄市60歲胡姓草苺攤販3日凌晨因闖紅燈被警方攔查,胡認為警方態度欠佳,用台語鄙視回嗆警「看你那濫!」被警方以侮辱公署、妨害公務帶回偵辦,胡指控警方在現場、車上、派出所對他粗暴地壓制擒拿成傷提告,事後警方有派員慰問,胡仍堅持提告,吳姓員警調地及依傷害罪嫌移送偵辦。
鳳崗派出所吳姓員警執行巡邏勤務3月3日凌晨1時許,行經中山路與雙慈路口時,發現胡姓男子駕駛自小貨車闖紅燈,予以攔查,過程中,胡姓男子認為警方態度欠佳,用台語以輕蔑、鄙視言語,嗆「…看你那濫」吳員認有妨害公務之嫌,通報警網支援以現行犯將胡帶回派出所釐清案情。
胡男指控過程中,警方對他用動暴力私刑執法過當,包括扭手、搥胸、摔地,將他打得渾身是傷,氣得驗傷提告。
鳳山警分局指出,於攔查現場時,因胡姓男子以輕蔑、鄙視言語回應,員警認有公然侮辱公署、妨害公務之嫌,欲將胡男帶返派出所釐清案情時,因胡執意不願配合返所調查,才使用強制力將胡帶回。
帶返派出所過程中,員警曾以關心口吻表示:「你若身體不舒服,我可以幫你叫救護車。」在候詢期間,胡男意圖離開派出所抽菸,員警制止未果,才會再次施以強制力將胡男壓制於地,當場胡男表示受傷,亦立即戒護其制醫院治療。
警方指出,胡男針對員警執法使其受傷部分提出傷害告訴,分局以「不掩護、不庇縱、不徇私」之態度著手調查,全案依傷害罪嫌將員警移送地檢署偵辦,並針對相關爭端,加強員警教育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