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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稱有管道承攬軍服生意 婦人非法吸金逾4千萬判5年

宋姓婦人宣稱有管道承攬軍服生意,非法吸金超過4千萬元,屏東地院依違反銀行法,判刑5年。(記者李立法攝)

宋姓婦人宣稱有管道承攬軍服生意,非法吸金超過4千萬元,屏東地院依違反銀行法,判刑5年。(記者李立法攝)

2020/02/22 13:46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宋姓婦人宣稱在軍中有人脈及管道可以取得軍服生意,並標榜現金投資能獲高額紅利,陸續吸金超過4千萬元,等到投資人拿不到紅利及本金時才驚覺受騙,氣得提告舉發,法官依違反銀行法判處宋婦5年徒刑,並賠償被害人損失,可上訴。

檢方調查,宋婦向投資人宣稱有管道承攬軍服製作生意,還標榜每40天可獲得投資金額15%至36%高額紅利,多名親友禁不起誘惑,陸續投入大筆資金,不料到最後連本金都拿不回來,經被害人於1年多前舉發後,初估宋婦非法吸金超過4千萬元,因觸犯銀行法提起公訴。

宋婦則辯稱,該案僅為一般投資、借款的民事糾紛,並無違反銀行法情事。

法官認為,宋婦以承攬軍服製作業務為由,向多數友人招攬投資,所約定的報酬率換算年利率高達180%,是台銀1年期定存利率的近180倍,足使社會大眾難以抗拒而輕忽低估風險,對金融秩序產生危害,已非一般投資、借款,應以違反銀行法論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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