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公告遺失物 高粱控假冒失主領酒
吳男假冒高鐵乘客詐領遺失物。(資料照)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高鐵車廂內常有遺失物,為了方便旅客,全都放在網路上公告招領,沒想到成為吳姓男子的獵物,他假冒失主前往領取,還特別鍾愛金門高粱酒,高等法院認為他犯下數個詐欺罪無誤,日定應執行9月徒刑,得易科罰金27萬元,全案確定。
吳男經濟狀況不佳,看到高鐵網站上有公告遺失物供招領,認為有機可趁,遂跑到高鐵站,向站務人員、客服人員謊稱自己是失主,前後高達18次,每次均得手,物品包括金戒指、金門高粱、香菸、茶葉、外套、睡袋等物。
特別的是,吳男偏好酒類,共A走了15瓶,其中又最愛金門高粱,達7瓶,被高鐵公司發現有異,報請鐵路警察偵辦,高檢署命令桃園地檢署檢察官起訴。
一審桃園地院認為吳男共犯下18次詐欺取財,定應執行1年6月,吳男嚇到,上訴求減刑。二審高院合議庭認為,吳男每次詐得的財物價格尚非高昂,一審判1年6月稍嫌過重,評議後予以撤銷。
合議庭指出,吳男18次的犯罪態樣、手段、動機都很像似,被害人均為高鐵,考量部分財物已發還被害人,刑罰經濟與責罰相當,決決定改判9月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