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裸照被正宮拿給友人看 小三名譽掃地求償獲賠8萬

苗栗地方法院認為,古男未經同意拍攝,楊女行為也侵犯名譽、隱私及人格權,判夫妻倆連帶賠劉女8萬元。(記者彭健禮攝)

苗栗地方法院認為,古男未經同意拍攝,楊女行為也侵犯名譽、隱私及人格權,判夫妻倆連帶賠劉女8萬元。(記者彭健禮攝)

2020/02/08 23:33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人夫古姓男子與劉姓女子上摩鐵,用手機拍下劉女多張裸照,結果被古男妻子楊姓女子發現,外遇曝光;楊女除將照片傳給劉女質問,還持手機照片給劉女父親及友人觀看,讓劉女名譽掃地、身心受創。劉女提告求償精神慰撫金,苗栗地方法院認為,古男未經同意拍攝,楊女行為也侵犯名譽、隱私及人格權,判夫妻倆連帶賠劉女8萬元。

判決書指出,古男為苗栗地區旅遊業者,劉女因從事導遊工作,不時有合作關係而熟識。古男曾於去年1月間邀劉女前往苗栗縣頭份市散心,2人到汽車旅館休息;古男於劉女洗澡完走出浴室時,用手機拍下劉女多張裸照。

事後,楊女無意間在丈夫古男手機中發現這些裸照,追問之下,古男坦承與劉女在汽車旅館內發生性行為。楊女把照片轉傳到自己手機後,再傳給劉女質問,還把手機裡劉女裸照拿給劉女的父親及她的謝姓、徐姓友人觀看。

劉女認為,古男未經她同意即拍攝她的裸照,而楊女將照片給不相干人等觀看,讓她須承受他人之異樣眼光,感到感到難堪、不安、不悅、恐懼,侵害她的隱私權、名譽權及人格權,對古男夫妻提告,求償80萬元的精神慰撫金。

古男辯稱,他並非偷拍,而是換新手機,不熟悉操作而不小心按到拍攝鍵。但法官勘驗照片有多張,且角度不同,認為顯非不小心按到。

楊女則辯,她有滑手機給劉女父親及徐姓、謝姓友人看她與劉女間的對話而已,且她滑很快,只是想證明劉女與她先生外遇的事是真的。但法官傳喚徐姓、謝姓友人出庭,2人都稱楊女曾找她們訴苦,也把手機照片給她們看,2人看到照片時,也都感到訝異。

因此,法官不採信古男、楊女辯詞,認為劉女請求有據,但審酌古男、楊女的動機、侵害程度及兩造身分、地位、經濟狀況,認劉女得向2人請求的精神慰撫金以8萬元為適當,逾此部分的請求,不應准許。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