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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戴套嘿咻害懷孕 弱智女怒告已婚人夫性侵

    新北地檢署調查認定女子有表達性意願能力,因此將全案不起訴。(記者陳慰慈攝)

    新北地檢署調查認定女子有表達性意願能力,因此將全案不起訴。(記者陳慰慈攝)

    一名有輕度身心障礙的女子指控,去年7月,一名已婚公車司機利用她無法辨別性知識意涵,把她帶到板橋一家汽車旅館嘿咻,害她懷孕,怒告對方涉嫌乘機性交罪,新北地檢署調查發現兩人是男女朋友,女子也稱司機沒戴套嘿咻,她說「不要」後,對方就停手了,認定女子有表達性意願能力,因此將全案不起訴。

    司機到案後供稱,女子是他的情人,稱呼他「寶貝」,也知道他的人夫身分,兩人發生性行為已有2到3年,次數不清楚,要女子幫他生小孩是因為「情趣」。

    女子也表示,幾年前就跟司機到汽車旅館休息多次,對方每次到房間後就開始在她身體摸來摸去,且嘿咻從來不戴套,還要她幫他生小孩,她覺得這是不該做的事,但不知道為何還是會答應跟對方出去。

    檢方認為,女子坦承稱呼司機:「寶貝」,可見兩人已達近乎男女朋友關係,且女子尚知兩人嘿咻是不該做的事,難認女子全然不知性行為意涵,因此認定司機罪嫌不足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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