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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屋處殺人害房子變凶宅 兄弟要賠女房東105萬

    高等法院今判林男兩人應賠償陳女105萬7600元。(資料照)

    高等法院今判林男兩人應賠償陳女105萬7600元。(資料照)

    2020/01/14 22:45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新北市陳姓女房東將2樓的房屋租給林姓男子,不料,林男和胞弟在該房屋拘禁1名男子,並將他殺害,陳女不滿房屋變成凶宅將導致房價大幅滑落,對林男兩兄弟求償402萬元;高等法院今判林男兩人應賠償陳女105萬7600元。

    陳女指控,2015年7月初,她將新北市2樓房屋租給林姓男子,同月21日,林男和胞弟在2樓房屋內,私刑拘禁樓姓男子,並將樓男殺害,林男兩兄弟因此遭判刑定讞。

    陳女認為,此殺人意外將造成2樓房屋成為凶宅難以出售或出租,造成房屋屋價貶損,因此林男兩人應賠償其損失,依該房屋總面積共計34.73坪,參照2017年、2018年間附近地區不動產交易實價登錄紀錄每坪29萬元計算,該房地應有1007萬元價值,依多件房屋物件發生凶殺案約損失房價3至4成,林男兩人應賠償402萬元。

    林男主張,向陳女租住的是2樓房屋,不包括她所有的1樓和3樓房屋,該棟房屋各樓層均有獨立門牌及出入門,且所有權登記亦獨立劃分,樓男死亡一事和1樓、3樓房屋均無關,陳女計算房屋價值滑落是連1樓、3樓房屋都計算在內,並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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